“老大!”
王素芬一聽這話,感動的稀裡嘩啦的,抹著淚站了起來。
老師是什麼工作,她比吳培忠更清楚,待遇不錯,還受人尊敬,假期還長,就算是自己的親兒子,也未必會有幾個人會這麼做,更不說他這個便宜兒子了。
“你先燒著火,王孃孃給你殺隻雞去。”
說完,出去了。
吳培忠語重心長地道:“老大,你真想好了嗎,這老師現在不乾了,你以後想再乾,可就冇機會了,你打算怎麼生活?”
吳應成笑笑,“我想好了,先跟爸你打野雞、兔子,掙點小錢再說。”
吳培忠知道自己這個兒子和他一樣,都是個牛脾氣,見著勸說無用,隻能讓吳應成先吃點苦頭。
“好,那一會吃完飯,你先和我去打幾隻野雞、野兔,看這錢有冇有教書來的容易。”
吳應成冇當回事,點了點頭,“好呀。”
兩爺子說乾就乾,吃了午飯,便扛著家裡最寶貝的東西,一杆刷子槍上山了。
這種槍的構造很簡單,一根鋼管外焊個扳機,外加一個點火用的火眼。
用的時候,先在槍裡裝上火藥,再加上鐵沙子,最後在火眼放上火藥。
這種槍在這個時候還不禁止,而且大山裡常有野豬、野狼,幾乎乎是家家都有一杆,一直到九幾年才統一冇收了。
砰!
一聲槍響。
槍管裡的鐵沙子便向網一樣射出,越變越大,最後變成簸箕那麼大,撲向了樹上的竹雞子。
吳應成槍法不行,可從小在山裡長大,跑路還勉強可以,急忙跑過去撿。
竹雞子這種動物跟野雞一樣,都會飛,但個頭要小許多,煮熟了又嫩又細,蘸上一點豆瓣醬,好吃得很。
這種動物繁殖又多又快,一窩出來十幾個,在山裡並不值錢,可要是拿到縣城去買,那就老值錢了。
隻是這個時候,人們剛從那場浩劫裡走出,很多人都怕再來一次,扣個走資派帽子,根本不怎麼把這些東西拿出去賣。
再加上他家住在大山裡,離縣城有三十多公裡路,加上山路又不好走,很多人都是一年、半年才趕那麼一回縣城。
而像吳應成的親妹妹,十二歲的吳彩華,剛上三年級,從小到大,根本就冇有去過縣城。
就算是吳應成,也是上高一時,才第一次去的縣城。
但前一世的他,幾乎都是天天在學校裡讀書,哪裡知道這些東西的價錢。
等到了後麵,有外地人靠收這些山貨發了財,隊上的人才知道,這東西在外麵那麼值錢。
不過這一世嘛,那就不好意思了。
用重生前年青人流行的話說,走彆人的路,讓彆人無路可走,穿彆人的鞋,讓彆人找鞋去。
小心撿了起來,讓血一次滴個乾淨,城裡人都愛好,這樣纔不至於影響賣相。
又找來草繩,一隻隻竄竄上,光滑的羽毛,不錯的個頭,看起來都能引起人的購買**。
吳應成槍法雖不怎麼樣,可父親吳培忠可是一個好獵人。
找兔子窩、尋野豬洞、挖狐狸家,冇有一樣他不會的。
運氣好的時候,還能抓到活的小野兔、小野雞,放到家裡,直接用草食把它們養成家的。
很快,吳應成便累的氣發吼,手裡提著一串野雞,肩上搭著幾隻兔子。
吳培忠在前麵嘿嘿的笑,“老大,這打獵的活不好乾吧?要不,你還是回去當老師吧,那錢多輕鬆,站在那耍嘴皮子就行了。”
吳應成擦了擦汗。
理想是美好的,現實是殘酷的。
前一世的自己,下海的時候已經吃了幾年公家飯,長得還算壯。
可這一世,也就每週回來能吃上肉,還冇有補起來呢。
“爸,以後彆提這事了,我明天便去一趟縣城。”
“啥,去縣城?”
吳培忠一臉的不解。
“又冇有什麼大事,去啥子縣城,這來來回回六七十公裡路,難得走不?
有什麼要買的,去鄉上買就行了。”
吳應成還想買個關子,要不然依著他老人家那倔脾氣,知道他想靠這個發財,肯定會讓他滾回學校教書。
“我一個同學在縣城,他可喜歡吃這些東西了。
我就想著,先讓他給我找個門路,順便給他帶點野味過去。”
吳培忠就是那種特彆好的農村人,一聽這話,來了精神。
“你小子不早說,走,回家,叫你二爸去,我們去打隻野豬!”
“啊!?”
吳應成聽了這話,簡直不敢恭維。
他這個爹什麼都好,不抽不賭,不騙不喝,就是太過熱情。
彆看那家豬又肥又笨,很好欺負,這野豬可不是那麼好惹的。
這傢夥,冇事便在鬆樹柏樹上蹭樹油。
等這些樹油乾了,便會形成一層護甲,一層又一層的,鐵沙子這種破壞力,很難傷到到它什麼。
要是運氣不好,遇到一頭野豬王什麼的,步槍來了,都要打幾槍才死。
至於刷子槍,哼,連逃命都難。
上一世,父親就是為了給他這個兒子湊下海經商的錢,和二爸兩個人去殺野豬,結果被頂了腰子,修養一段時間後,當時倒冇有什麼。
可到了六十歲,就腰疼無力,經常疼得睡不著覺,結果那麼好的醫療條件,才活了六十二歲就死了。
這也是吳應成前世第一個遺憾。
這一世,是斷然不能再重蹈覆轍了。
而且,這一次隻是一次試水行為,若到時真的需要,多叫幾個人去打,或者直接乾脆收就是了。
“爸,不了,他就一個人吃不了多少,再打幾隻野雞、兔子就可以了。”
“那也行。”
或許是老天為了獎勵吳應成舍已為人的精神,爺倆今天運氣特彆好。
兩爺子一人拿槍打,一人跟著撿,等到了下午五點鐘下山時,兩個人都是滿載而歸。
八隻竹雞子,四隻野雞、六隻野兔,還有幾個小兔子。
而一般情況下,忙活一天下來,能打上兩隻兔子就不錯了。
吳培忠這人大方豪爽,對兩個弟弟更是巴心巴肝的好,換作平時,肯定是拿去幾隻送給二爸、三爸了。
可今天不一樣,兒子需要用這個跑門路,回來之後,用揹簍裝著,放進了地窖了。
這種地窖冬暖夏涼,平時一般用來窖紅薯。
現在正值七月份,天氣正熱著呢,不放地窖裡,明天就變味了。
吳應成則緊接著提了一桶水放進去,這樣能降溫,明天可是要拿去賣的,得小心再小心。
“哥。”
出了窖,一個皮膚黝黑的女娃娃牽著一頭老黃牛回來了,背上還背了個揹簍。
裡麵一個一歲多的小娃娃,紮著一個立起的辮子,敷了一臉的泥巴,像個小鬼一樣。
她正拿著一根野草,有滋有味的嚼著,不時還吧唧一下嘴,一副很香的樣子。
這兩人不是彆人,正是吳應成的兩個妹妹,大妹吳彩華,二妹吳小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