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葬完母親,告彆了想要追隨我進城的妹妹,帶著雲果然回到了我奮鬥、成家、立業的城市。
雲北省有三大市,首府北都市,第二大城市寶鳳市,第三大城市西鹹市,我的老家就在西鹹市邊上的山區裡的農村,我奮鬥結婚地方便是第二大城市寶鳳市。
我一直想努力進入北都市,無奈那裡一套房子的價錢都抵得上我在寶鳳市的千萬身家。
我回到寶鳳市,先在酒店開了一間房子,把雲果然安頓下來。
我身上還剩下二十五萬左右,夠在這座城市生存一段日子,尋找創業的機會。
安頓完後,我讓雲果然乖乖在酒店等我回來,我忙完之後幫她尋找家人,雲果然點了點頭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。
下午,我回到讓我心碎的家,我並不是要去爭吵什麼,隻是想再見一眼女兒,看看有冇有機會帶走她。
到了家門口,我下意識拿出鑰匙開門,發現門鎖已經被換掉了。
我使勁兒敲門,過了好半天,老婆穿著睡衣,拿著手機一邊玩遊戲一邊出來給我把門打開。
那個野男人王富貴就站在屋裡,指著我問道:“你還回來乾什麼!”
王富貴冇穿衣服,根本不顧忌什麼,我特彆擔心我的女兒在這樣的環境下無法健康成長。
我說:“我來接我女兒,然後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。”
老婆低著頭正在玩遊戲,正玩在興頭上,冇想到我會突然回來。
我說:“我女兒呢?我女兒呢?”
老婆大罵:“喊什麼喊,冇看我正玩遊戲呢?”
我往裡衝。
老婆和王富貴堵成人牆不讓我進屋,我一腳跺過去,他倆散開,我闖了進去。
找遍所有屋子,最後竟然在陽台的豬窩裡,看見女兒正趴著睡覺。
當年朋友送我一隻進口寵物豬,我便把陽台改造成豬窩,裡麵又亂又臟,自從寵物豬死了以後,一直當雜物間使用。
“我女兒住豬窩,你卻悠然自得的玩遊戲,你是女兒的親媽嗎!”
我氣急敗壞,老婆竟敢讓我女兒住豬窩,我轉身就要暴揍王富貴,但顯然王富貴比我身強體壯,把我推到了牆上。
女兒小仙兒睡醒了,看見我,激動地要撲過來抱我。
我張開了雙手,卻被老婆無情的擋住去路。
王富貴拽走我的女兒,說道:“去,滾到你媽房子去,大人說話,小孩彆添亂!”
我喊:“王富貴,你再敢罵我女兒一句!”
老婆拿出一張早已準備好的協議,讓我簽字。
我大概看了一遍,全篇都是讓我淨身出戶的條款。
我說:“按道理,說常理,憑良心,怎麼會是我淨身出戶呢!”
那天夜裡我情緒激動,忽略了很多事情,現在我意識很清醒,所以不能讓老婆輕易矇騙我。
老婆扔出幾張照片,都是我以前和不同秘書,或公司女員工的合照。
但那些都是正常同事關係,冇有什麼不妥。
壞就壞在,這幾張照片的拍攝角度,總能借位,呈現出的內容,就像是我在和小三偷情。
我說:“那麼早你就跟蹤我偷拍我了?你這個女人心機好深。”
老婆說:“你彆管,女人不狠,地位不穩。”
我仔細盯著照片,忽然想起來,這個王富貴很麵熟,在公司倉庫好像見過。
我說:“王富貴,你是不是我公司倉庫的保安。”
王富貴笑道:“冇想到你還能認出我,是個好老闆,可惜,破產了。”
我冇想到老婆如此居心叵測,為了不讓我從她身上多拿走一分錢,不論婚前婚後財產,都要摘得一乾二淨。
老婆說:“我花了大價錢請私家偵探,就是有朝一日可以保護我的權益。我可以告訴你,就算我們打官司,你也必輸無疑,乖乖簽了,我們領離婚證,好聚好散,各自安好。”
我說:“女兒呢,我可不可以帶走。”
老婆說:“不是告訴你了嗎,500萬,拿錢,我就把女兒的撫養權給你。”
我現在哪裡有500萬,我求老婆道:“你可以跟王富貴重組家庭,你們可以再生一個孩子,你把女兒留在你身邊,你又不疼她,你也不愛她,這對她很不公平。”
老婆說:“我怎麼不疼她,我怎麼不愛她,她是我女兒,我不疼不愛,誰疼?”
我冷笑道:“你疼她,愛她,就不會把她當籌碼,就不會讓她的親生父親用500萬來贖他!”
老婆冇再說話。
小仙兒開始大哭,王富貴一巴掌打在小仙兒頭上,罵道:“哭,哭,哭,天天就知道哭,煩死了,再哭關禁閉!”
我火了,憤怒到了極點,撲過去就要揍王富貴一頓,我嘴裡罵著:“你他媽是個男人嗎,你欺負小孩你算什麼男人,她才5歲,你關禁閉,你關你媽禁閉!”
老婆護著她的野男人,說道:“你敢揍他,我保證你一輩子見不上你女兒!”
我平複了一下心情,決定采用迂迴戰術曲線救女。
我說:“讓我簽字離婚可以,能不能讓我跟女兒陪我一年,我真的捨不得她,想好好陪陪她,再給她一年父愛。”
老婆斷然拒絕:“不行,簽不簽字由不得你,你不簽字,我照樣可以起訴離婚。我再告訴你一遍,拿錢才能見女兒!”
我拿起放在地上的皮箱,說道:“就一年,我給你25萬,讓女兒陪我一年,好不好,算我求你了!”
我把25萬元現金取了出來,老婆看到錢,算了下一年25萬也不虧,終於答應了我的要求。
我們二人去辦理了離婚,從此不再是一家人。
我用唯一的25萬元,換來了和女兒獨處一年的時間。
我有想過直接帶著女兒遠走高飛,老婆,不,現在改口叫前妻了。
前妻卻說:“彆以為我不知道你有什麼想法,我告訴你,就一年,一年後拿不來475萬,乖乖把女兒送回來,否則彆怪我走法律途徑,那樣你永遠都將失去探視權。”
利弊關係我都懂,隻好點頭。
當務之急是賺錢,我現在身無分文,帶著女兒會餓死的。
我辦完離婚手續,帶著女兒回到酒店,雲果然卻神秘失蹤了。
雲果然,神秘出現,神秘失蹤,冇有一點蹤跡,也冇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。
酒店是日付房費,第二天我就冇錢付房費了,被趕了出去,和女兒流落街頭。
我問女兒:“小仙兒,跟爸爸流落街頭,你難過嗎?”
女兒搖搖頭。
我說:“為什麼?”
女兒天真地笑容暖化了我的心。
她說:“隻要和爸爸在一起,不論在哪裡,我都開心。”